导读:河北一婴儿出生36天后死亡,疑似因核酸问题耽误治疗,院方回应!
6月13日,一位母亲发文,称自己出生仅36天的儿子,医院拒绝治疗,导致死亡。
事情发生在一年前。年5月27日,孩子出现吐奶、食欲不振等情况,先医院,随后转到了医院。
年5月28日,孩子进入省二院的方舱,在方舱内滞留了9个小时后,被批准转入ICU,又经过长达19个小时的抢救后,孩子不幸离世。
死亡原因是:肠梗阻、小肠结肠炎、引发脓毒症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。
这一年以来,孩医院方面周旋这件事情。
孩子父母认为,孩子在滞留方舱长达9个小时的时间内,身体出现严重症状,但医院没有给出积极治疗,因为孩子没有核酸检测报告,无法第一时间转入ICU,从而耽误了治疗,应该承担主要责任。
并且,在ICU抢救过程中也存在不规范行为,仅仅安排一名总住院医师和一名实习医师参与,没有主任级别或高年资的主治医师。
石家庄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给出的结果是,一级甲等医疗事故,省二院承担次要责任,并且指出家属存在拒不配合行为。
总结一下,医院救治不积极,工作人员态度散漫,交接工作存在疏忽,篡改病历,对生命漠视;石家庄市医学会罔顾事实依据,颠倒黑白,避重就轻,公然在医疗事故鉴定中袒护省二院。
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认为,院方采取的措施符合相关规范,但因为未及时对婴儿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,所以承担次要责任。
医院,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始终相信通过司法程序可以还孩子一个公道,在得到不公的结果后,只能选择网络曝光,求助于舆论。
家属医院内的监控录像,如果需要也可医院医嘱病例,并表示目前已经上诉到了省医学会。
6月15日,医院回应此事。
患儿于年4月23日出生,生后3天到我院就诊,被诊断为疑似先天性巨结肠,低蛋白血症住院治疗17天。
患儿5月28日凌晨因腹胀、发热再次到我院诊疗,患儿病情进展较快,病情危重,虽经积极治疗、抢救,仍不幸于5月29日7:24分死亡。年6月,患儿家属向属地法院起诉,年5月医学会召开了医疗事故鉴定会,并出具鉴定结果,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。我院将积极配合调查,并按照法院审理结果予以处理。
医院的意思是,医院给出了积极治疗,婴儿有先天性疾病,医院。
医院双方的说法,我觉得他们说的都有道理,但双方疑似都刻意隐瞒一些可能存在的事实。
比如说,医院只强调患儿的先天性疾病,却不提核酸检测报告之事,而核酸检测报告才是这件事情的重点。
医院的时候是活着的,没有第一时间转入ICU是事实。对于一个刚刚出生一个多月的生病婴儿,医院无论给出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,没有第一时间救治婴儿,就是天大的罪过。